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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土地招拍挂出让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
近两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国土资源、监察等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2年11号令)、《招拍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2006年发布)、《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78号),大力推行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土地招拍挂出让相关配套制度逐步建立健全
为了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全市各地都相继建立并实施了土地公开交易、基准地价定期更新公布、建设用地集中供应、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土地价格集体决策、土地出让计划发布等六项制度。在这个基础上,市政府又发布了《中心城区经营性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黄政秘〔2006〕118号),我局也制定了《公开竞价出让土地程序》、《黄山市土地出让工作纪律规定》(黄国土资〔2007〕218号)等配套措施,监察、国土资源、规划、建委等部门还建立了出让用地项目建设情况跟踪监管机制,有力保障和促进了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工作的健康深入地开展。
二、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出让方式全面推开
2005年以来,我市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全面开花,招拍挂率达到了100%,工作程序也在不断完善和规范。
首先,土地招拍挂出让前期准备工作认真充分。做到了严肃审理拟出让宗地权属来源、四至界线,严格审核评估地价,集体决策出让地价,科学拟定、按时报批出让供地方案。其次,土地招拍挂出让信息公开及时全面。根据政府批准的出让供地方案,国土资源部门适时将地块的位置、面积、价格、出让条件等内容,利用报纸、网络、有线电视、土地交易大厅显示屏等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20个工作日,有效地扩大了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效果。第三、土地招拍挂出让活动操作过程逐步规范。公告期内,国土资源部门热情为有意者提供相关资料、答疑等服务,审查竞买者资格、发送参与竞买通知,收取竞买保证金等工作规范到位。土地招拍挂出让现场活动,普遍做到了监察、公证人员到场严格监督,出价高者与出让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10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据统计,2007年1至9月,招拍挂出让经营性土地372.65 公顷,占同期出让土地总面积的65%,比2006年高出15%;招拍挂出让经营性土地成交价款12.24亿元,比2006年增加2.94亿元,招拍挂出让经营性土地占出让土地总量的比重逐年上升。
三、工业用地协议出让扫尾工作积极稳妥
根据《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78号〕规定,在2006年8月31日前,市、县政府已签订工业投资协议,确定了供地范围和价格,可以在2007年6月30日前,继续采取协议方式出让,但必须将意向出让地块的位置、用途、土地使用条件、意向用地者和土地价格等信息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梳理并协议出让此类工业用地192宗、342.89公顷,收取合同土地出让金3.64亿元。其中中心城区(屯溪)协议出让22宗、24.39公顷,合同出让金4597.74万元;黄山经济开发区(筹)协议出让土地32宗、111.13公顷,土地出让金1.02亿元。至此,全市工业用地协议出让扫尾工作圆满结束,同时也宣告了工业用地协议出让的终结。
四、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工作全面推进
2004年10月,《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提出“工业用地也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招拍挂出让”。2006年8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规定“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的文件精神,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强力推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方式。这项工作虽然起步较晚,但前进的步伐不小。2006年我市还仅挂牌出让工业用地1宗、0.11公顷,收取土地出让金14.08万元,但在2007年7月1日―9月20日短短的两个多月期间,全市招拍挂出让工业用地就达到6宗、6.8公顷,收取土地出让金984.56万元,其中中心城区(屯溪)出让1宗,面积3.46公顷,收取出让金570.1629万元。以招拍挂出让工业用地的方式,已经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
近两年,我们在加强土地市场建设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点滴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还存在土地招拍挂出让公告内容不够全面、覆盖面有待扩大,土地出让具体操作细节需要进一步规范,规避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和私自转让土地的情况尚未完全杜绝的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从建立健全土地年度供应计划、土地出让信息告示、工业用地预申请、土地招拍挂出让程序、建设用地供应结果告示、土地出让后监督管理等制度入手,努力纠正存在问题,推进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工作地深入开展。
以上汇告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黄山市国土资源局
二○○七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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