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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3年全市经营性土地使用权
出让制度执行情况的汇报
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组: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国土资源厅的直接指导以及市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把全面实施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以下简称“招拍挂”),作为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和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的治本之策,认真扎实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执法监察工作,促进了全市土地市场的规范和发展。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开展国土资源宣传活动,提高了人们依法用地的自觉性。
一年来,我局与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从遵纪守法和反腐败的高度来认识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工作。一是在《黄山日报》上先后登载了国务院国发〔2001〕15号、国土资源部11号令以及省市政府有关文件,并印刷成册,供广大干部群众学习阅读。二是与黄山电视台共同摄制了《全市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工作见闻专题》3集,两次在市电视台上循环播放,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三是在市中心城区闹市区设置了巨幅广告,开展送法上门和街头咨询活动,编印发放土地收购储备和土地招拍挂出让文件汇编册近千份。四是召开基层政府、村民自治组织、村民以及用地大户代表座谈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同时,积极宣传经营性用地招拍挂的内容、方法和目的、意义。五是在广播电台举办专题为市民、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依法用地、土地招拍挂等方面的咨询解难释疑。六是举办全市性以经营性用地招拍挂为主要内容的土地知识竞赛,印发试卷5000份,收回1000多份,并按时举行了颁奖仪式。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教育活动,使“规范土地市场,促进可持续发展”思想不断深入人心,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用地的意识普遍增强。
(二)及时出台规范性文件及配套办法,增强了政府宏观调控土地市场的能力。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15号文件,市政府于2001年9月7日发布了《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决定》(黄政〔2001〕17号),要求各地对经营性土地全面实行统一收购储备制度和招拍挂供地方式,并建立土地基金;同时成立市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强化对建设用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2002年初,为增强市政府国发〔2001〕17号文件的可操作性,市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研究通过了《黄山市中心城区统一征地管理办法》和《黄山市中心城区土地收储实施办法》,有待市政府审批。2002年5月,市政府批准市国土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收储工作的通告》(黄土〔2002〕63号),进一步严格规定了协议、招拍挂出让土地的原则以及出让金计算征收的标准和办法。2002年12月到目前为止,全市除屯溪区(没有土地管理机构)外,其他二区四县政府均颁发了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订完善了国有土地资本运营、土地收储、土地收储机构管理等实施办法。这些规范性文件及其配套办法的适时出台,为土地市场快速发育、发展提供了操作性很强的政策依据,确立了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供应权的垄断地位,推动了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的健康发展。截止今年11月底,全市各级政府共投入资金1.7亿元,收储土地2781.92亩。总收益是去年同期的1.81倍,中心城区出让金总收益创历史新高。
(三)认真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执法监察工作,净化了土地市场环境。
今年5月份以来,根据4月25日全国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执法监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们与市监察局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结合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市及各区县均成立工作领导组织及其办事机构、制订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基础上,全面展开了自查整改工作。一是摸清了底数,基本掌握了本地区经营性用地使用权出让情况,建立健全了专门台帐。据统计,2001年4月至2002年6月,全市经营性用地共出让530.63亩、收益达8691.42万元,其中招拍挂出让的117.12亩(占据22%)、3857.25万元(占44.6%);2002年7月至2003年11月,全市出让经营性用地2530.05亩、4.26亿元,其中招拍挂出让1672.44亩(占66%)、3.51亿元(占73.9%)。二是针对摸排出来的存在问题,各地主动积极地进行了整改,纠正处理了一批违规供地问题。对屯溪地区15宗、741亩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市委王启敏书记亲自批示督办,计委、规划、房管、城建等部门的原批文一律取消,国土部门停止供地。休宁县依法收回非法转让国有土地4宗、4.54公顷,并成功地进行了招拍挂出让。歙县及时依法收回、并挂牌出让了2宗私下转让用于房地产开发的用地。黟县追缴拖欠政府土地出让金50多万元。对拖欠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市国土局在加大追缴力度的基础上,采取了停止供地的得力措施,收到很好的效果。同时,我们还结合中心城区拆违工作,立案查处并拆除违法建筑275处、1万多平方米。三是及时组织重点检查,推动经营性土地招拍挂执法工作深入开展。为了协调行动,增强合力,市国土局、监察局等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讨论决定执法监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7月初,市国土局邀请组织了市政协副主席、省政府参事等7位土地监察专员,对祁门、黄山、徽州等部分区县土地招拍挂出让执法监察工作进行了为期4天的巡视督查;7月中旬,市国土局、监察局又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法,对三区四县的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检查,发现问题,当场指出,限期整改。10月中旬,我们陪同省监察厅、国土厅检查组,第三次对各地的执法监察工作开展了重点抽查。通过多次检查督促,全市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制度得到了进一步落实。今年12月初,省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检查验收小组对我市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四)努力建立健全交易场所、机构,推进了土地“有形”市场的发育发展。
近两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县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多方筹措资金,努力创造条件,加快了土地有形市场建设的步伐,使原来土地交易有“市”无“场”和市场服务组织社会化程度较低等状况有了较大的改观。土地交易固定场所从无到有,发展很快。从去年10月份市国土资源局率先在屯溪中心城区建成并投入使用了土地交易大厅以来,徽州区、休宁县、黄山区、歙县的土地交易大厅也相继建成使用,5个固定交易大厅合计使用面积达到859.07m2。祁门、黟县虽然目前还没来得及设立专门的交易场所,但招拍挂等大型土地交易活动都做到了在相对固定的地方举行,同时正在想方设法,力争在较短时间内解决好土地固定市场问题。土地收储交易机构建设得到加强。市及6个区县经政府批准,都正式建立了土地发展(运营、收储)中心,从业人员50多人。今年上半年,在市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市土地发展中心还经政府批准改自收自支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这些机构和人员积极为土地交易、洽谈、招商及招拍挂等活动提供咨询、测量、评估、登记等“一条龙”服务,极大地方便了投资商和用地户;同时又严格按照征地、收购、开发、储备以及协议和招拍挂等竞价程序办理土地出让具体事务,减轻了行政机关的工作负担,有利于建设精简、高效、廉洁的政府机关,标志着我市土地有形市场建设已经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五)建立健全土地公开出让制度,促进了国有土地资本运营效益的提高。
今年以来,各地国土资源部门把全面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的出让方式,作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和行政纪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狠抓落实,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出让工作出现了新的气象。一是城市建设用地集中供应、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基准地价定期更新公布、土地登记可查询、集体决策等六项土地公开出让制度基本建立,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出让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二是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工作进展迅速。2002年7月到目前为止,全市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出让的面积和金额分别达到了66%和73.9%,比2001年4月至2002年6月招拍挂出让面积、金额高出44个百分点和29.3个百分点。歙县在今年2月份首次挂牌出让土地成功后,又连续挂牌出让了5宗301.5亩经营性用地,收取出让金3269.1万元,是上年出让收入的6.76倍。徽州区土地出让收入连续4年以20%的幅度递增。我市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工作呈现出快速发展形势。
近年来,我市经营性用地出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与省内先进地区相比差距还较大。以出让金总收入为例,2003年1——9月,合肥市为33.93亿元,芜湖市为15.36亿元,而我市才1.7亿元。二是工作发展不平衡。虽然我市三区四县在经营性用地招拍挂方面今年实现了零的突破(歙县今年初敲响了土地招拍挂的第一槌),但个别区县工作进展仍然不尽人意。一些按规定应当通过招拍挂出让的土地仍然存在着协议出让行为,影响了土地价格的正常走势。极少数地方土地招标拍卖出现冷市现象,有时挂牌也无人问津。三是擅自减免、挤占挪用土地出让金的现象还有不同程度存在,个别地方仍在搞“以地换路”、“以地换工程”。四是个别区县少数领导同志对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招拍挂出让方式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认识不够,没有正确处理好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与招商引资、企业改制的关系,有关配套措施跟不上,工作抓得不得力;五是建设用地集中供应等六项制度虽然已基本建立,但在实际工作中尚未完全执行到位,公开、公正、公平的土地市场环境尚需进一步优化。上述问题都需要在下步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打算在继续扎扎实实搞好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情况执法监察和屯溪中心城区“拆违”等活动的基础上,首先是进一步加快健全和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步伐,形成合适的储备期和储备量,按照市委王书记就如何提高土地资本运营质量关上下功夫,确保政府的“蓄水池”产生较高的社会经济效益;其次是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特别是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不得突破年度供地计划,确保政府有效调控土地市场,充分实现土地收益;第三是继续大张旗豉地推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工作,主动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抓紧出台招拍挂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保证措施;第四是进一步完善土地有形市场建设,尽快健全和完善交易规则和信息发布、交易管理等制度,切实提高土地公开交易的覆盖面;第五是严格按《安徽省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和使用权流转试行办法》,认真指导抓好祁门县闪里镇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极力争取省政府批准,再搞一个乡镇的试点,努力探索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的经验,支持、服务于解决好“三农”问题,围绕实现“三最”再创佳绩。
黄山市国土资源局
二○○三年十二月廿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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