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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集资建房中违规转让房地产补交土地出让金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7年09月24日 点击数:

 

关于集资建房中违规转让房地产补交
土地出让金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市“清房”工作领导组:
今年以来,根据市“清房”工作领导组的要求,我局组织地籍科、利用科、市国土勘测规划院、昱安地价评估公司对市种子公司等6家市直单位在集资建房中违规转让房地产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核实,完成了有关土地的测量和评估工作,基本弄清了补交土地出让金的面积、数额。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掌握了违规转让土地的登记发证情况。市种子公司等6家单位涉及违规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共有10宗,除屯溪染织厂坐落在长干新建巷34号两宗土地(合计面积1304.68平方米)未登记发证外,其他8宗全部办理有土地登记手续。其中,7宗属于行政划拨土地,应全额补缴土地出让金;只有机关印刷厂已办理了出让手续,用地性质为工业,原则上只需要补缴因改变土地用途而形成的出让金差价。
二、查清了违规转让土地的用途,梳理、核清了违规转让房地产的建筑面积和分摊土地面积。6家单位违规转让的房地产用地主要为商业和住宅两类,总建筑面积21814平方米(其中店面6019平方米,住宅15795平方米);总土地分摊面积10238平方米(其中店面2409平方米,住宅7828平方米)。具体情况请见附表。
三、评估了违规转让房地产用地的价格,初步计算出了应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数量。经评估,10238平方米违规转让房地产用地总价768.6万元,应补缴土地出让金307.45万元。具体情况请见附表。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这项工作存在的问题是进展缓慢,主要原因有二:客观上服务对象配合、支持的态度不积极,主观上本局分管领导工作抓的不紧、检查督促不力。下步我局将把上述单位未经批准改变土地用途的房地产建筑状况函告市规划局,请他们进行城市规划审核,对不符合城市规划的,责令限期拆除;对符合城市规划的,我局将拟定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并根据市政府审批结果,向土地受让方追缴土地出让金。
特此报告,请指示。
 
 
 
                            黄山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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