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国土资〔2011〕45号
关于成立2011年度
地质灾害应急办公室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主动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的抢险应急工作,把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根据局领导变动情况,决定成立局2011年度地质灾害应急办公室和应急队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局地质灾害应急办公室
地质灾害应急办公室主任徐玉宝,副主任:王保利、汪国华、查秋生、吴金旺、程冬生、汪永龙,办公室成员:王学杰、蒋长征、许永忠、何育林、周泉。
应急办公室下设应急抢险突击队和应急专业技术组。
二、应急抢险突击队的组成
第一小分队队长:王锡昌,副队长:周万东,队员:刘志坚、吴东育、李琦、江志明、孙一兵、刘伟、马霖、黄有福、张彦;
第二小分队队长:洪天宝,副队长:方学军,队员:叶积良、吴谦、郑云政、张毅铭、汪科、李昱、汪旸、裴江巍、张习。
三、应急专业技术组的组成
应急技术组由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和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黄山市监测站的专业人员组成,许永忠任组长,唐道华任副组长,吴德根、方斌、周泉为成员。
特殊情况下及时请求省地勘局332地质队和华冶地勘局屯溪地调所支援。
四、工作要求
应急响应工作按照《黄山市国土资源局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黄国土资〔2009〕253号)文件要求实施。应急抢险突击队和技术组成员必须熟悉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和有关工作秩序,在降雨期间和汛期要按照汛期值班制度的要求,不得外出,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准备好相关的应急设备,做好随时出发的准备。遇三级或三级以上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时,突击队队员和技术专家必须时刻处于待命状态,一旦接到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令时,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命令,迅速到达集结地点,在队长的统一指挥下,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投入应急抢险工作,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迟到或缺席。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抄送: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黄山市监测站。
黄山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1年3月10日印发
共印27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