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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黄山市人民政府批准,黄山市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11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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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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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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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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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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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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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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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元/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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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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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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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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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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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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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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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区黄口,黄山学校南侧、徽州大道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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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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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文化、旅游)、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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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城乡规划局《关于黄山国际文化艺术中心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批复》(黄城规〔2010〕1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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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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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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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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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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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区新潭镇,皖赣铁路西侧、齐云大道东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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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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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住宅 (商住比例为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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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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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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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米(12层)满足机场净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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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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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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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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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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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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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区前园路23号、长鹰大酒店用地南侧、市农行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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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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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金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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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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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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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层(<18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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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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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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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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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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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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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经济开发区B-4(1)部分地块,东至轩辕南路、南至皖赣铁路、西至B-4(2)部分地块、北至约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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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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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商服 (住宅和商服的建筑面积比例为90%:1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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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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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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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低层、多层、高层布局错落有致;高层建筑并满足机场净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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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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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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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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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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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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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经济开发区B-4(2)部分地块,东至轩辕南路、西至皖赣铁路、北至B-4(1)部分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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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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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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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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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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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低层、多层、高层布局错落有致;高层建筑并满足机场净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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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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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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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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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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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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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经济开发区DH-3-2(1)部分地块,东至DH-3-2(2)部分地块、南至霞塘河、西至阳山路、北至竹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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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6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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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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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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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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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以高层和低层组合布局为主;高层满足机场净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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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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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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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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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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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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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经济开发区DH-3-2(2)部分地块,东至东湖路、南至霞塘河、北至竹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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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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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商服 (住宅和商服的建筑面积比例为7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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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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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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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以高层和低层组合布局为主;并满足机场净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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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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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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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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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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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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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经济开发区B-3(10)部分地块,梅林大道东侧、枫树路东侧、金鸡路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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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5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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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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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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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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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梅林大道主体建筑须18层(60米)以上,处理好与民航净空要求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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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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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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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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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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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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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经济开发区霞塘路以西(2)部分地块,霞塘河东侧、霞塘路西侧、区间路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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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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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住宅(商服和住宅的比例为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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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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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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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层以上(满足机场净空高度限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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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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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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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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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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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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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湖镇江南新城D1-2地块,朱村河南侧、新安大道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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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7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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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住宅(商业、住宅比例为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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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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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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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7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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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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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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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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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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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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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区黎阳镇率水桥西侧E地块,老屯五路北侧、环城西路西侧、规划一号路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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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9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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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住宅 (商住比1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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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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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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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45米,顶部海拔高程小于机场净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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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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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商服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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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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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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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竞买人资格及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竞买申请
1.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3月28日8时至2011年4月26日11时前,到黄山市屯溪区长干东路203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向黄山市土地发展中心领取各宗地《挂牌出让文件》。
2. 申请人可于2011年3月28日8时至2011年4月26日11时前,到黄山市土地发展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3. 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26日11时前。
4.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五、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设在黄山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黄山市屯溪区齐云大道35—1号2楼);
挂牌时间为:2011年4月18日至2011年4月27日的上午8时至11:30时和下午14:30时至17时;
2011年4月28日的上午8时至11:30时和下午14时至15时;(节假日照常挂牌)
六、其他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即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3.出让地块的详细情况、规划设计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4.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接受申请报名。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如有对出让范围、界址权属存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没有异议的,出让宗地的范围、界址权属以出让文件的规定执行。
黄 山市国土资源局 黄山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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