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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门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
公开出让公告
祁国土告字[2008]5号
经祁门县人民政府批准,祁门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方式出让一宗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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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宗地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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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地
位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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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让
面
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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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地
用
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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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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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让
年
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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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始
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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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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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 期及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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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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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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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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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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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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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祁门中职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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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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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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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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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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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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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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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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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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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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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出让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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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资格及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
1.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6月14日8时至2008年7月16日16时前,到祁门县土地发展中心(县国土局一楼)获取。
2.申请人可于2008年6月14日8时至2008年7月16日16时前,到祁门县土地发展中心(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3.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7月16日16时前。
4.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取得竞买资格。我局将在2008年7月16日16时根据申请情况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3家,含3家,以拍卖方式出让;报名达不到3家以挂牌方式出让),并告知申请人。
五、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在祁门县国土资源局六楼会议室;挂牌时间为:2008年7月7日8时至2008年7月18日16时;拍卖时间为2008年7月18日15时。
六、其他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竞得人须在成交后的10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60日内付清成交价款。
3.竞得人须在交地之日起半年内动工建设,两年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4.本次出让土地使用权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5.出让地块的详细情况、规划设计条件、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如下:
联系地址:祁门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59—4512560 0559--4516730
联 系 人:方先生 饶先生
手 机:13956266450 13955973666
竞买保证金开户单位:祁门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祁门县联社
帐 号:20000123881810300000034
祁门县国土资源局
二OO八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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