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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山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6日 点击数:

    经黄山市人民政府批准,黄山市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7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宗地号 土地位置 出让面积(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 投资强度 使用年期 起始价    (元/m2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 绿地率
906 黄山旅游度假区43号地块,徽州大道东南侧 14370.22 商服、住宅 2.6 28% 15层(<48米) 20%   商服40年住宅70 1500
907 屯溪区屯光镇,屯光大道与新区路交叉口西南角 66650.86 商服、住宅(沿屯光大道建筑四层以下(含四层)应为商业办公建筑,且沿屯光大道建筑立面均按公建形式处理) 2.0 28% 50 32%   商服40 1425
住宅70
908 黄山经济开发区,东至霞塘路、西至霞塘河 3689.66 工业(饮料制造类项目) ≥1.0 ≥40%        ≤50% 办公建筑四层(14米以上),厂房8米以上 ≤20% 不低于100万元/亩(1500万元/公顷) 50 150
909 黄山经济开发区,霞塘河以东、皖赣铁路以北 4146.47 工业(饮料制造类项目) ≥1.0(不含地下层面积) ≥30%        ≤40% 办公建筑四层(14米以上),厂房二层(8米以上) ≤20% 不低于100万元/亩(1500万元/公顷) 50 150
910 黄山经济开发区,霞塘路以西、霞塘河以东 8193.95 工业(金属制品类项目) ≥0.8 ≥35%        ≤45% 主体建筑三层(12米以上),厂房宜为二层或8米以上 ≤20% 不低于100万元/亩(1500万元/公顷) 50 150
911 黄山市经济开发区梅林大道以西、皖赣铁路以南 87656.27 商服、住宅,用地内建设综合性商业贸易市场,适建高档商务办公、商务酒店等公共建筑,可结合商业店面布局,在店面上部设置不超过总建筑面积20%的为商业配套的居住建筑,不得独立设置独立的居住开发用地,商业和居住建筑具体位置和面积以批准的详细规划为准 ≥1.8         ≤2.0           (不计地下建筑面积) ≥35%   ≤38% 建筑群应高低错落、变化有序。突出建筑空间整体美感,层数为3—10层,其中沿梅林大道建筑应布置3—48—10层的小高层,该地块内建筑(构筑物)最高点标高应满足机场净空高度限制的规定,控制在175米以内 ≥32%   商服40年住宅70 480
912 屯溪区阳湖镇江南新城徽州大道与红星路交叉口东南角 3935.43 商服、住宅(其中商业面积不少于20% 2.6 45% 45     商服40年住宅70 1950

联系人:吴先生、汪

 联系电话:0559—23555970559—2355486

网址:http://www.hsland.gov.cn     http://www.landchina.com

    黄山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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