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黄山市国土资源局>> 国土新闻>> 本市动态>>正文内容 2012/5/20 10:42:59
  市国土局给力灾后恢复加快发展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8日 点击数:

 

自6月16日全市抗洪救灾电视电话会议和6月22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召开后,全市国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迅速将工作重心从抗洪抢险转到抗洪抢险与灾后恢复、加快发展并举上来,坚持一手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手抓灾后恢复和加快发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认真开展查灾核灾报灾,确保灾情真实准确。全市各级国土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奔赴受灾乡镇村,对灾情进行初步勘查,了解、收集灾情,为增强灾民救助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提供及时准确基础数据。二是认真开展排查调查和安全评估,妥善组织转移群众返家居住。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全面再排查再调查,对新发生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深入分析研判,提出对策与建议,落实防治措施。对转移群众隐患点不间断地进行监测和巡查,在安排临时转移群众返回原址居住前,认真开展了安全评估。目前,15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以及213处高陡边坡(切坡建房)危险点,共2953户8562人转移群众已全部安全返回各自家园,恢复了正常生产和生活。三是积极对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给力灾后恢复重建。在全面核灾报灾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国土部、省政府、省国土厅领导来黄山检查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之机,积极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千方百计对上争取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和政策支持。截至目前,省政府已同意补助地质灾害应急补助资金和水毁耕地复垦补助资金1000万元(其中已到位地质灾害应急补助资金400万元);省国土厅已同意直接下拨资金,对歙县北岸金竹岭滑坡、休宁县五城阳台滑坡等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前期详查论证,编制项目建议书,积极向国土部申报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加快实施治理;组织申报了省地质灾害“以奖代补”项目,按照每户1万元的补助标准,向省国土厅申请626万元补助资金,待经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后下达;同时,省国土厅原则同意对已备案在册的高陡边坡(切坡建房)实施避让搬迁的,可比照地质灾害“以奖代补”项目,经验收后实行按每户1万元补助支持政策。国土部原则同意对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集中安置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占基本农田、切实维护安置地农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科学规划,总量控制,合理布局,节约集约,可采取先行用地政策,先用后报、先占后补。四是认真开展灾后反思,建立健全地灾防治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黄山市实际,深入查找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开展灾后反思,积极探索防灾减灾办法,总结经验,研究措施,健全机制。目前,我们已初步形成了规范群众转移安置、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建设、建立健全应急体系、加强防灾机构建设等地质灾害防治体制机制建设方面的意见,积极创新思路,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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