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皖国土资[2009]59号)文件的要求,歙县人民政府认真开展了创建活动,并向黄山市国土资源局申请检查验收。经市国土资源局考核验收组对照安徽省“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考核、评定,歙县人民政府为我市创建“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合格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2月7——12月11日,如有异议或举报,请向黄山市国土资源局“创建执法模范县领导组”反映,电话号码:2355448。 黄山市国土资源局 二00九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