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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9年国土资源部部署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以来,市及各区县国土局积极抢抓机遇,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按照“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十有目标,积极开展创建,取得了明显成效。2009年12月,黄山区、歙县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全国第一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称号。2011年1月,屯溪区、徽州区、休宁县、黟县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全国第二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称号。2011年12月,祁门县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全国第三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称号。至此,我市7个区县均获得群测群防“十有县”称号,得到了国土资源部的肯定,促进和提升了我市群测群防工作上新水平。
通过开展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工作,进一步推进了全市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完善了区县级地质灾害防治机制体制,提高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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